13. 愛與罰
愛與罰
呂玉貞
有些事情聽來很有道理,想來好像也不難,但真在生活中落實,就不是想像中那麼容易了。
最近與我讀書會的朋友分享了二則聖師大德蘭的教導。
第一則的背景是這樣的:大德蘭創立了一個又嚴格又沒有定期收入的隱修院,但另一方面,從外界人們請求隱修女代禱的意向「祈求財富和金錢」看來,大德蘭看到人性中有太多對物質與金錢的掛慮,所以讓大德蘭對她的修女們寫下:
「你們不要以為,不去討好世俗人,就會沒得吃……千萬不要運用人的策略謀求維生之計……雙眼緊盯著妳們的淨配吧!祂必養養活你們……放棄對食物的擔憂。」(全德2.1)
「如果我們只圖外表貧窮,而心靈卻不是如此,這就是在欺騙世界。」(全德2.3)
「這些掛慮遲早會成為一種習慣,或者很可能,我們會去要求並非需要的東西……」(全德2.3)
大德蘭的教導是:人一旦有了掛慮,就會想辦法,以修女來說,「討好世俗人」就是辦法之一。她更進一步點出掛慮一旦成為習慣,就會養大我們的心,最後會到「去要求並非需要的東西」的地步,聖師看到的不只是一般人看到表象,而是人心更深的東西。
如果把聖師德蘭這個教導延伸,視為一套公式的話,那麼一般人所追逐的:名、利、地位、權勢,甚至成就感、安全感……全都可以套進去,而且一樣準確。
第二則是關於愛:
「我不知道,我們為什麼會驚訝:「那人沒有好好報答我」、「另一個人不愛我」,當我聽到有人這麼說時,不禁暗自發笑。人家必須報答你們什麼呢?又為什麼應該愛你們呢?從中你們會看出來這世界的真相:你們所給予的愛,後來反而是懲罰。」(全德41.1)
大德蘭說這是世界的真相,真是一語道破。許許多多的苦就是從這裡開始,「不甘心」、「吞不下這一口氣」及至氣憤、疏離……對方可能完全沒感覺,自己則是深深陷入痛苦深淵。
我剛領洗不久,大概十一、二歲吧!當時有一個我要叫姑姑的遠房親戚住我家,也是個教友。有一天姑姑告訴我,她想去參加早上的彌撒,如果我早起的話,要記得叫她。當年我家沒有鬧鐘,但隔天我仍可準時叫醒姑姑,而後坐在門口等她。等了很久,不見姑姑出來,在院子的另一頭洗衣服的母親,問我有什麼事,我說:「等姑姑!與她一起去參加彌撒。「姑姑早就從後門出去了。」我一聽,眼淚流下,當場哭出聲來。事隔幾十年,我仍記得當時的委屈、甚至強烈感受到遭遇背叛。其實,我們並沒有約定要一起去參加彌撒,一切都是自己一廂情願的想法,莫名其妙白得一場錐心刺骨的痛。
好個「你們所給予的愛,後來反而是懲罰。」怪誰?只怪自己有太多的「理所當然」與「應該」。所有付出之後,開始期待別人善待的時刻,都可能成為痛苦的起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