攀登加爾默羅山

攀登加爾默羅山

聖十字若望順序審視所有能牽繫靈魂的地上美物,這些東西分為六種:現世、本性、感官、倫理、超性和靈性的快樂。前三種是指現世的事物,可以束縛人心,竟至遭致永罰的地獄 (《攀登加爾默羅山》3.18-26) 。倫理方面的事物亦然 (《攀登加爾默羅山》3.27-29) ,這些就是德行和善工、天主賜予的特恩,但人卻可因驕傲自矜,竟至失落所有的超性果實。靈性的事物如何呢?不是至少可免去所有的危險嗎?聖人說,才不是這樣,危險甚至更多!竟然「有些人使靈性的事物只為感官服務,卻使心靈空空如也(《攀登加爾默羅山》3.33.1)。」因此,使用這些美好的事物時,必須懷有很純潔的意向。聖人以無比的技巧,卸下掩護在最神聖活動下的所有面具(《攀登加爾默羅山》3,35-34),揭發自我內最深的陷阱和潛藏的處所——人心甚至在與天主的直接交往上也尋求滿足自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