寫《天主之愛的沉思》
在1570年-1574年四年內,修院持續地發展,女隱修院穩定的成長,男會院亦然。大約在1571年4月至1575年5月之間,大德蘭寫了《天主之愛的沉思》,這本小書,共有7章,註解經中的《雅歌》。雖說是大德蘭服從神師的命令而寫,事實上,她的確樂於和修女們分享默想《雅歌》的深刻體驗。1575年6月,巴臬斯神父批准此書,修女們開始傳閱,並抄寫複本。到了1580年,後來的神師狄耶各‧楊古阿神父獲悉此書,震驚之餘,引用聖保祿的話─婦女在教會中要持守靜默─,命令大德蘭燒毀,聖女聞言,立即付之一炬。幸好隱修院的修女珍藏其他複本,才能流傳至今。